2012-03-29 邱文彥 發言片段, 第8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 立委邱文彥
  • 屆次第8屆
  • 選區全國不分區
  • 黨籍中國國民黨


邱文彥委員認為憲法裡面所賦予的權利是基本的人權(right),不是一種在行政程序上面,經過某種合法的條件所賦予的特許權利(privilege),這是不一樣的。憲法的基本人權應該是無上的,不會因為行政程序上所提的公共利益,尤其這個公共利益是值得懷疑的,就推翻、凌駕了基本人權。

對於都市更新、居住正義,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該符合人權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的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侵害,並積極促進各項人權的實現以及檢討修法時將法
的意念、法的宗旨釐清等有關議題,向內政部部長李鴻源提出質詢。


.......正確資訊是通往正義的必要條件.......

資料回報者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