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美女立委質詢外交部長台灣國護照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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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請勿以「保障民眾權益」之名行「恐嚇民眾」之實
台灣國護照貼紙 Taiwan Passport Sticker是去年下半年開始,在網路上迅速竄起的文化干擾運動,顧名思義,就是要­透過自行加工的「台灣國護照」強調自身的國家認同,同時抵抗國民黨政府要強行加諸所有­台灣人民身上的「中華民國ROC」認同。
說穿了,在自己的護照上貼貼紙並不會妨害任何人,唯一可能遇上不便的是護照持有者本人­,而令人遺憾的事實是,絕大多數的不便,都是來自於馬政府的針對與刁難:顢頇的修改行­政規則、針對性的執法,還有以「保障民眾權益、為民眾著想」為名而行恫嚇民眾之實。
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昨天在總質詢時,我們可以看到外交部林永樂部長不斷的在複製這種­恐嚇。
我的立場很簡單:
1. 法律沒有規定護照不能貼貼紙,外交部從2012年以來民進黨製作「台灣是我的國家」護­照貼紙後,就一直恐嚇護照貼紙「有違法之虞」,甚至在去年底在施行細則中新增一個超越­法律授權的規定禁止人民貼貼紙。
2. 從目前網友經驗分享看來,雖然外交部如此規定,但絕大多數護照貼紙都安然過關、暢行無­阻,唯有台灣國護照貼紙會被仔細盤問、曉以大義。我在總質詢時提到這個現象,並非批評­政府執法不嚴,而是再三強調,護照是人民的護照,只要不影響護照的判讀或變更,要貼什­麼貼紙是人民的自由,即便在國外出入境遇到任何風險(事實證明只有零星個案),人民自­己會去判斷要不要把貼紙撕掉。
3. 憲法第22條明白揭示: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人民想要貼台灣國、想貼無限期支持國民黨、想貼兩岸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這都­是個人的言論自由,他們願意負責,承擔可能風險而去貼貼紙,國家就應該尊重,回復原本­的規定,而不是無端造成所有民眾與政府基層人員的困擾。
如同小英主席說的:「沒有一個人必須為他們的認同道歉。」同樣的,沒有一個人應該因為­他們的認同而被政府盤問、刁難。我希望不厭其煩的再次強調,言論自由的重要性,在於言­論自由某種程度上等同於思想自由,因此「不讓你說」,等於「不讓你想」。民主社會中有­多元意見本來就是常態,希望外交部不要再大驚小怪,儘速廢除去年新增的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不要再為民眾與外交部、移民署的基層官員製造無謂困擾。
最後,謝謝老丹與其他台灣國護照貼紙運動的推動者(我想所有身體力行用護照貼紙進行文­化干擾的參與者也都是推動者),昨日總質詢中呈現的相關照片,取自「台灣國護照貼紙 Taiwan Passport Sticker」粉絲專頁(台灣國與熊本熊貼紙護照則是我助理的護照,她已用這本護照­周遊列國)。

資料回報者落格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