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自行限縮南海主權,馬總統瘋了嗎?-院會總質詢-20150324

  • 立委蔡正元
  • 屆次第8屆
  • 選區臺北市第4選區
  • 黨籍中國國民黨
  • ivod出處:https://ivod.ly.gov.tw/Play/VOD/80619/1M
  • ivod時間區間:無指定
  • 會期:第8屆第7會期
  • 會議時間:2015年03月24日
  • 會議別:院會
  • 會議簡介:
    會議名稱: 第8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事由:一、20日上午9時至10時進行國是論壇。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三、24日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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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質詢對象:行政院長毛治國,內政部長陳威仁

(南海問題)

2013 年1 月22 日菲律賓啟動強制仲裁,2013 年2 月19 日中國大陸表示拒絕參與仲裁,但無論是否拒絕,缺席仲裁仍然存在。國際海洋法庭正式聘任5員當仲裁法官,在2013 年6 月25 日成立,到去年(2014)3 月30 日菲律賓繳交了起訴狀。

雖然中國大陸不承認這個仲裁,但去年(2014)年底大陸政府提出了立場文件,說明其 立場,去年(2014)12 月15 日中國大陸並未繳交答辯狀,去年(2014)12 月17 日仲裁庭基於缺席仲裁之精神,對菲律賓所提出的起訴狀提出一連串的問題,仲裁庭希望訪視相關的南海島礁,中國大陸拒絕,但好像沒有跟我們提出要求吧?有沒 有?

去年(2014)9月13 日,美國在台協會前任處長司徒文曾在演講中公開表示「中國『九段線』主張,在世界各地被認為是可笑的,臺灣南海政策與中國類似,依據『九段線』及其前身的 『十一段線』,主張擁有整片南海的主權,但相關爭議過於危險、棘手,臺灣應認真考慮放棄擁有全部南海主權的主張,改以實際控制的太平島提出領土的主張。」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09130140-1.aspx

同一天,民進黨時代的前國安會副秘書長張旭成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明白表示「民進黨執政後會考慮會放棄對南中國海聲稱擁有主權的主張」,前國防部副部長 柯承恩也在同一場合表示「民進黨正在思考是否要放棄臺灣當局以現有的U 形線為界線,對南中國海主權的主張」。(http://m.voafanti.com/a/taiwan-20140913/2449107.html

馬英九總統於本月(2015/03)19 日與美國Fulbright 訪問學人對談時,被問到中華民國是否可能放棄對南海主權的主張時,馬英九沒有等對方說完問題便直呼「你瘋了嗎?」,強調當然不會放棄南海主權,並說「這是違反憲法的」。(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3190276-1.aspx

馬英九總統沒有說清楚的是,所謂放棄南海主權的主張是指什麼?第一,可能是放棄南海全部或部分島嶼主權的主張,這是就島嶼主權的本身來談是否要放棄。第 二、放棄南海全部或部分海域主權的主張,這個海域主權有二個含意,一個是sovereignty,是直接對海域的主權,一個是主權的權力,是 sovereign rights,不知道哪一種才是馬英九總統所說的「瘋了」或「違反憲法」?


  主權 主權權利
表:主權與主權權利概念之比較
範圍  領海   大陸礁層或專屬經濟海域
目的  政治性的   經濟性的
空間  完整的   不完整的
限制  排他的、絕對的   受到限制
客體  領海中所有的人事物   大陸礁層或專屬經濟海域中的自然資源

王冠雄,《南海諸島爭端與漁業共同合作》,2002,p59


我們馬總統曾經在南海疆域史料展中公開發表演講,現在請大家聽一下。

(影片播放中)

蔡委員正元:他說「完全沒有其他海域的 主張」,各位應該都有聽到。聽到馬總統的這番演講,我們就要問他是不是瘋了?自行限縮南海主權會有什麼結果?有一位海洋法法庭的法官直接告訴我,這一段談 話已經被列入菲律賓提到仲裁法庭的文件裡面,公開宣稱中華民國在1947 年對這個海域就不具有權利的主張。他們指出馬英九總統在103 年9 月1 日在中華民國南疆史料特展開幕典禮致詞的時候提到:「中華民國在1947 年收復並宣布南海諸島及周邊海域主權時,那時候領海的觀念是3 海浬,最多到12 海浬,完全沒有其他海域的主張」,請大家注意到他所講的最後一句是「完全沒有其他海域的主張」,這跟你剛才的說法完全不一致。

蔡委員正元:這一段自我限縮南海主權,英國經濟學人全文報導,我對照過那篇文章,內容跟總統講稿內文完全一樣,經濟學人並沒有扭曲,雖然我們的駐英代表投書經濟學人雜誌,說總統講的是海域的規範,他少講了「規範」兩個字,可是問題是原文不是這樣子。(http://www.economist.com/node/21621844/

我們來看看民國88 年內政部公告的領海基線,最後一條U 形線上面寫的是固有疆域界線,這時內政部立場很清楚,那一條U 形線是固有疆域界線,到了現在,我們再看一下內政部所公告的資料,那條固有疆域界線不見了,變成我國傳統U 形線,從固有疆域界線變成傳統U 形線有什麼差別?傳統U 形線是沒有確定的憲法意義和法律意義的界線,變成誰都可以把它取消掉,所以你內政部自動退縮了。我要跟你報告,這份資料也進入國際仲裁法庭。是誰決定把它 調整的?

蔡委員正元:取消掉這條線是很嚴重的法律問題,到底是誰的責任?誰下令取消的?

它(菲律賓)引用中華民國總統跟中華民國存續政府的主張,去打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下來的時候,其實輸得最多的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什麼?我解釋給你聽,因為主訴訟島嶼區是太平洋外面的海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占領島嶼的海域,所以為什麼剛開始會裁定管轄權的原因在這裡。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擺爛,它說你中華民國搞的,不是我搞的,而且真正利益關係的島嶼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的島嶼,是我們管的太平島難道你樂見太平島出去 3 浬領海不被承認嗎?出去12 海里領海不被承認嗎?出去200 海里經濟專屬區不被承認嗎?那麼菲律賓的船隻也可以扣押我們的漁船?

原立法院 IVOD 錄影
http://ivod.ly.gov.tw/Play/VOD/80619/1M

發言紀錄
http://ivod.ly.gov.tw/Demand/Speech/80619

相關公報連結
http://lci.ly.gov.tw/LyLCEW/lcivComm4VOD.action?Meeting_Date=1040324&p1_2=%E9%99%A2%E6%9C%83&p4=%E8%94%A1%E6%AD%A3%E5%85%83

 

「中華民國南疆史料特展」介紹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RxSPBY_zTM


另外找到一篇文章說菲律賓這個仲裁案不會贏:

The Philippines' Massive Lawfare Blunder in the South China Sea
http://nationalinterest.org/feature/the-philippines-massive-lawfare-blunder-the-south-china-sea-11837

資料回報者xinxin 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