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育仁 第8屆第5會期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2014-03-13

  • 立委吳育仁
  • 屆次第8屆
  • 選區全國不分區
  • 黨籍中國國民黨
  • ivod出處:https://ivod.ly.gov.tw/Play/VOD/73228/1M
  • 會議時間:2014年03月13日
  • ivod時間區間:00:10:15~00:00:00
  • 會議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會期:第8屆第5會期
  • 會議簡介: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一、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及信託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等預算案(預算詢答)。二、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派員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近期召開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公聽會擬鬆綁標準」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三、審查本院委員林佳龍等21人、委員趙天麟等19人分別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其邁等19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應元等19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葉宜津等17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忠信等21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四、審查本院委員王育敏等41人、委員李昆澤等21人、委員丁守中等20人、委員趙天麟等20人、委員葉津鈴等17人分別擬具「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17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田秋堇等16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黨團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昭順等40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淑蕾等17人、委員李俊俋等22人、委員楊曜等20人、委員陳根德等19人、委員許忠信等21人、委員楊麗環等50人分別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6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惠貞等19人擬具「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7案。
    更多...

質詢環保署長大肚溪高灘地非法器質廢棄物清理問題

署長跳針回答後吳育仁的總結
很多的污染源如果已經找不到兇手的,還說要去找兇手,恐怕這個案件遙遙無期,看見台灣已經看不見了。

該段質詢內容
吳育仁:當時趁著看見台灣上映時提出質詢(前任署長),並請求環保署邀請經濟部水利署,以及是否編列經費處理廢棄物問題,不管經費編列多少總是要有動作,如果不動就完全沒有成效,如果逐一分批整治大家還是看得到。質詢後環保署有立即召開會議,但是會議結果似乎是回到原點,要來追究污染源,但當時質詢已表示根據檢察官的說明,此案已經查不到污染源也無從求償,既然如此當天會議得結論可能又沒有結果,環保署與水利署應該就可以整治的部分先行整治。

署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說明清理費用達3.7億,預算要從哪裡來為環保署後續要做。持續說明希望能找到行為人,透過航照判斷等方法。進行現地調查對於俱有嚴重危害者立即處理。

資料回報者兵團大總編